光照在黑暗裡,黑暗卻不接受光。
et lux in tenebris lucet
--《聖經.約翰福音》第一章第五節
「我們並不喜歡談及個人經歷,因為對一個親身待過集中營的人來說,當然毋庸贅言。對一個沒有親身經歷過的人,是永遠也無法讓他明白我們當時內在的殘破景象,而此刻我們的內心依然是何等不堪。」
【心靈動力學】
精神健康可說是仰賴著某種程度的壓力,在個人「已達成」與「仍要達成的目標」,這兩者間的壓力,也可說是個人「已成為」與「應該成為」的樣貌間之落差。這樣的壓力是人類與生俱來的,對精神健康不可或缺。因此,我們也無須躊躇,應當以該圓滿的潛在意義作為人類的挑戰。唯有如此,我們才能從潛伏的狀態中喚醒他追尋意義的意志。
將平衡認定為人類的首要需求,或如生物學所稱「恆定」,即無壓力狀態,我認為是對心理衛生非常危險的誤解。人類真正需要的不是無壓力狀態,而是掙扎、努力追求值得的目標,以及個人自行選擇的任務。他需要的不是不計代價地釋放壓力,而是待他去實現潛在意義的呼喚。
人需要的不是恆定,而是我所謂的「心靈動力學」,即壓力極區的存在動力學,一端是等待實現的意義,另一端是實現意義的人。
【存在的本質】
「假設生命已重來,而你又即將重蹈之前的覆轍!」
我之所以主張人類必須為生命負責,且必須實現生命的潛在意義,是想要強調,生命真正的意義要在這世上尋找,而非從個人或精神層面尋找,這不是封閉系統。我稱這基本的特性為「人類存在的自我超越」。強調一個人的生命意義,意味著奉獻自己,成就自我之外的人事,不管是待圓滿的意義,或遇見他人。人愈是忘記自己、為理想或愛他人而奉獻自己,便愈加有人性,也愈能實踐自我。所謂的自我實現根本是無法達成的目標,原因很簡單,人愈是努力就愈會失去自我。
唯有達成自我超越,才可能做到自我實現。
【生命的無常】
生命中瞬息萬變的只有它的潛在力,不過一旦實現了便立刻成為現實,保存於過往,安全地遠離無常。一旦成了過去,就沒有什麼會消失而無法挽回,全部都收藏入庫不得撤回。
不管是好是壞,人在任何時刻都必須決定,他要為自己的存在留下什麼樣的紀念碑。
人往往只想到無常殘留的遺跡,卻忽略了豐收的過往——那些自己曾經搶救所有功蹟、歡樂與苦痛。過去無法重來,發生過的無法抹去。我應該說,曾經存在是最確實的存在。
「我沒有那些可能性,但我有著真實的過往。不僅是真正做過的事、有過的愛,還有勇敢受過的苦。這些苦痛甚至讓我最引以為傲,儘管也最不引人欽羨。」
——《向生命說Yes!》Viktor E. Frank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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